入境美國再放寬:無需核酸證明,患者可不注射疫苗
發布日期:2022-09-20自2022年6月12日起,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將不再要求從外國飛往美國的乘客在登機前24小時內顯示COVID-19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或從COVID-19感染恢復的文件。
但,旅客必須在出發前填寫一個表格,名稱為:《美國非公民非移民乘客 COVID-19 疫苗接種證明披露和聲明》,文件可向愛諾美康索取。
聲明是否接種了疫苗
赴美前確保自己處于最新COVID-19疫苗接種狀態
非公民、非移民(例如中國國籍)乘飛機進入美國的人員被要求在從外國登機前往美國之前出示已充分接種COVID-19疫苗的證明。
CDC接受的疫苗種類如下:
國藥和科興疫苗:接種第二劑疫苗2周(14天)后,視為全劑量接種。如果您不符合這些要求,則您不被視為已全劑量接種疫苗,不能前往美國。接種加強針不作為強制要求。
康希諾疫苗:單劑,須在接種后的2周(14天后),視為全劑量接種。
接種疫苗證明
疫苗接種證明,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防疫健康碼國際版》,輸入個人信息即可獲得。
什么情況下不接種疫苗,也可以赴美?
如果你沒有完全接種COVID-19疫苗,你將不被允許登上飛往美國的航班,除非你符合《公告》和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修訂的命令中的例外標準。涉及中國患者出國看病的例外情況包括:
1. 18歲以下兒童
2. 有文件證明有接受COVID-19疫苗的醫學禁忌者
3. 人道主義或者緊急情況的人員外
如果您根據上述例外情況之一乘飛機前往美國,您將被要求根據上述例外情況之一證明您不能完全接種COVID-19疫苗的證明。根據例外情況的分類,你可能需要進一步證明:
1. 你將在抵達美國3-5天內接受COVID-19病毒檢測,除非你有文件證明在過去90天內從COVID-19中康復;
2. 即使抵達后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也要進行5天的自我監測(self-quarantine),除非你有過去90天內從COVID-19中康復的記錄;
3. 如果抵達后檢測結果為陽性或出現COVID-19癥狀,您將進行自我隔離(self-isolate)。
根據例外情況的分類,如果您打算在美國停留超過60天,您可能需要額外證明:
1. 您同意接種COVID-19疫苗;
2. 您已安排在抵達美國后60天內,或在醫學上合適的情況下盡快接種COVID-19疫苗。
如果我有接受COVID-19疫苗的醫學禁忌,需要出示什么以示證明?
在登上飛往美國的航班之前,你必須向航空公司或飛機運營商出示持證醫生的醫學禁忌癥證明。如果您的信件使用的不是英語,請與您的航空公司或飛機運營商聯系,以確定是否需要翻譯信件以供他們審查。
醫學證明需符合下述要求:1. 必須在官方信箋上簽名并注明日期,信箋中包含有持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聯系信息(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2. 必須明確說明您有接受COVID-19疫苗的醫學禁忌。新冠疫苗產品名稱和病情必須同時列出。COVID-19疫苗接種的醫學禁忌癥包括在接種前一次COVID-19疫苗的劑量或成分后發生立即或嚴重的過敏反應(如過敏反應),或已知對COVID-19疫苗的某一成分過敏。3. 必須有足夠的個人身份信息(全名加上至少一個其他標識符,如出生日期或護照號碼),以確認該證明與您的護照或其他旅行信息相匹配。
劃重點
赴美就醫前,需特別注意準備以下幾項材料:有效護照(有效期6個月以上),有效美簽(或綠卡),有效EVUS登記(適用于B1/B2簽證),往返機票(赴美就醫患者可以訂單程票),醫療邀請函(或醫生預約信),簽署《美國非公民非移民乘客 COVID-19 疫苗接種證明披露和聲明》,疫苗接種證明或不能接種疫苗的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