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正加速批準 Afami-Cel 治療晚期滑膜肉瘤
發布日期:2024-08-16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已經批準加速批準afamitresgene autol eucel(afami-cel;Tecelra)用于治療患有不可切除或轉移性滑膜肉瘤的成年患者,這些患者先前已經接受了化療;HLA-A*02:01P,-A*02:02P,-A*02:03P,或者-A*02:06P陽性;并且其腫瘤表達MAGE-A4,如通過FDA批準或批準的配套診斷設備所確定的。
監管決定得到了2期先鋒-1試驗(NCT04044768)隊列1數據的支持,該數據顯示,接受afami-cel治療的患者(n = 44)在每次獨立審查評估中的總體緩解率(ORR)為43%,完全緩解率為4.5%。此外,中位緩解持續時間(DOR)為6個月(95% CI,4.6-未達到[NR]),12個月的DOR率為39%。
“[afami-cel]的批準是Adaptimmune重新定義癌癥治療方式的旅程中的重要一步,也是十年開創性R&D的高潮,”Adaptimmune Therapeutics首席執行官Adrian Rawcliffe在一份新聞稿中說。“我要感謝患者、護理人員、研究人員和臨床團隊,以及Adaptimmune的每一個人和我們的合作伙伴,是他們讓這個細胞療法和滑膜肉瘤患者的分水嶺時刻成為可能。我們致力于推進我們強大的臨床管道,為更多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服務,并計劃推進lete-cel,這是我們肉瘤特許經營中的下一個晚期研究治療,明年將向FDA提交滾動BLA。”
開放標簽、非隨機矛頭-1試驗的隊列1招募了年齡在16至75歲之間的轉移性或不可切除滑膜肉瘤或粘液樣圓細胞脂肪肉瘤患者,這些患者經表達MAGE-A4的細胞遺傳學證實。患者需要HLA-A*02:01、HLA-A*02:02、HLA-A*02:03、HLA-A*02:06或其他HLA-A*02等位基因陽性,不包括HLA-A*02:05。至少有一次含蒽環類或異環磷酰胺的化療史。其他關鍵入選標準包括RECIST 1.1標準規定的可測量疾病、ECOG表現狀態為0或1以及適當的器官功能。
白細胞分離術后,入選患者進行淋巴細胞去除,在第7-4天使用30 mg/m2的氟達拉濱,在第5-3天使用600 mg/m2的環磷酰胺。在第1天給予Afami-cel,目標劑量為1.0 × 109至10.0 × 109 T細胞。研究者酌情允許在白細胞分離術和淋巴細胞去除術之間進行橋接治療,如果患者的癥狀持續至少24小時或有合并癥,則允許在輸注afami-cel后使用tocilizumab (Actemra)治療1級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C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