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看病 患者如何獲得臨床試驗藥物
發(fā)布日期:2017-12-07什么是試驗性藥物?
試驗性藥物是處于研究階段,沒有獲得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許可,未能獲批在美國合法銷售的藥物。FDA批準是藥物開發(fā)過程的后一步。第一步是在實驗室里測試新藥。如果結果積極,下一步是開展人體藥物試驗,在此之前,藥物公司或贊助商須向FDA提出申報。這稱為新藥臨床試驗(IND)。一旦IND被批準,臨床試驗即可開始。臨床試驗研究是為了確定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赴美看病機構愛諾美康介紹,臨床試驗完成后,發(fā)起人把研究結果以新藥申請或生物制劑許可申請的形式提交FDA。經(jīng)過仔細審查,如認為申請的藥物是安全有效的,終就會獲得批準。
患者有什么途徑可以獲得試驗性藥物?
目前為止,病人獲取試驗藥物常見的方式是參加臨床試驗,醫(yī)生可能會建議將試驗藥物納入治療方案,患者及家屬可向醫(yī)生咨詢臨床試驗或治療癌癥的新藥。患者及家屬也可以通過檢索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NCI的臨床試驗數(shù)據(jù)庫(如下圖),來獲取更多有關進行中的臨床試驗新藥的信息。
此外還有其他方式獲得試驗藥物嗎?
不太常用的方式包括諸如擴展訪問協(xié)議、特殊情況或同理心優(yōu)先特例。赴美看病機構愛諾美康介紹,臨床試驗發(fā)起人必須同意藥物經(jīng)此途徑使用,這些例外機制下的試驗藥物,必須符合下列標準:1、必須有大量的臨床證據(jù)表明該藥物可以讓特定癌癥的人群受益。2、必須能在臨床試驗之外安全給藥。3、必須保證對正在進行和計劃進行的臨床試驗有足夠的藥物供應量。
所有的試驗藥物都能夠通過擴展訪問協(xié)議,或特殊的例外機制來獲得嗎?
不,發(fā)起人有權決定是否在臨床試驗以外提供試驗藥物,其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藥物供應、患者需求或其他因素的制約。
如果可以通過臨床試驗之外的方式使用藥物,判斷患者能否接受治療的標準有哪些?
患者必須符合以下標準:1、曾接受標準療法但療效不佳。2、不適合任何正在進行的臨床試驗。3、沒有可接受的治療方案。4、試驗藥物對此種癌癥表現(xiàn)出活性。5、預計獲益多于風險。
想通過特殊的例外機制來接受試驗藥物,該怎么辦?
對獲得試驗藥物感興趣的病人應向醫(yī)生咨詢可行的選擇。醫(yī)生可以與研究發(fā)起人聯(lián)系,從而提出特殊的例外機制的請求。此過程中要求醫(yī)生遵守嚴格的指導方針,包括取得機構審查委員會的批準,并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書需由病人簽署,其中概述了治療的已知風險和益處,以及病人的權利和責任。
接受試驗藥物的費用是多少?
赴美看病機構愛諾美康介紹,一般來說,試驗藥物是免費提供的。然而,治療可能會產(chǎn)生其他費用,開始治療前,患者應與保險公司核對費用的相關情況。
接受試驗藥物的潛在缺點有哪些?
目前尚不清楚試驗藥物是否優(yōu)于標準療法,不排除病人可能無法受益。對于藥物的副作用(包括長期和短期)無法完全理解,尤其是當藥物還處于早期測試階段。另外,健康保險可能不涵蓋試驗藥物相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