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煙草需求能否改善肺癌治療
發(fā)布日期:2019-01-21國外針對肺癌治療的相關管理模式上,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有權監(jiān)管煙草的生產、配送、營銷及其使用情況。同時也有權管理煙草產品的設計和特性,以利于促進公眾健康以減少煙草傷害部分;強化、定期更新和修改聯(lián)邦政府,對煙草制品的健康警示的規(guī)定。
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相關情況包括煙草包裝上,有關煙草使用對健康影響和戒煙的信息,以及禁止誤導性的術語或技術。它們會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風險小例如“淡味”、“超淡味”、“柔和型”等術語。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世界衛(wèi)生組織也有煙草控制框架,相關公約提出了類似的措施,主要目的在于,極大減少煙草的使用,以保護當代和后代免受煙草消費,和煙草煙霧暴露產生的毀滅性影響。
這個國際公約中,包含著如下的條款:增加煙草產品的價格和稅收;保護人們免受室內工作場所、公交車、室內公共場所,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煙草煙霧暴露。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通過教育、傳播、培訓提高公眾對煙草控制要點,如煙草使用的健康風險、成癮的風險、戒煙的益處、煙草流行的經濟后果、煙草控制政策和項目的發(fā)展和實施的意識。
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通常情況認為,理想的情況是全面禁止一切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并限制對青少年和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以減少未成年人獲得煙草制品的可能性。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通過促進和提供易獲得、負擔得起的證據為基礎的戒煙服務,可降低對煙草的需求;包括煙草制品信息披露,包裝和標示的管理規(guī)定等綜合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