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患者:出國治療如何規避過度醫療?
發布日期:2017-05-03在中國,去醫院看病可能會存在一個問題——過度醫療,醫生會給你開很多的藥,一開就是好幾個療程,即使是一個很小的疾病,要吃的藥還真不少。如果住院,花費就更驚人,各種隱性消費都會存在。隨著經濟的發展,對國內醫療現狀的不滿和眼界的開闊,很多人開始選擇出國治療。要出國的話除了考慮醫療方面的問題外,還得考慮經濟問題,以去美國看病為例,美國同樣存在“看病貴”的問題,那么過度醫療的情況在美國是否存在呢?可以說是幾乎不存在的,究其原因就是——美國對醫生有很嚴格的監督機制。
美國法律規定
醫生只有診斷治療權,沒有賣藥權。醫生只負責看病開處方收取服務費,美國醫院是不設藥房的,藥房獨立于醫院而存在,出國治療的患者可以到任何一個藥房買藥。病人拿著處方去藥房買藥,藥劑師會為病人提供必要的藥理知識和替代藥物的選擇,并且醫生和藥劑師由不同的部門監管,二者沒有直接關系,醫院和藥房之間也沒有利益牽扯,醫藥公司和醫院、醫生也沒有相互依附的關系。醫生不會為了自身利益給病人的處方上添加一些不必要的藥品。通常赴美的患者可以在美國大型藥店CVS購買所需藥品。
保險公司監督
美國的醫療服務體系收費標準很高,相應的美國的保險體制也很健全,美國的絕大部分人都會購買醫療保險。美國人去醫院看病都是由保險公司來付款,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會嚴格地查賬。一是查手術數量,二是查藥物的使用情況,因此醫生常常要面對保險公司的質詢:為什么這個病人要用這種貴的藥,不是用一種便宜的藥就能治好了嗎?在保險公司的監管之下,醫生對待病人的病情也會非常慎重,也有利于醫療資源的節約。當然,出國治療的患者不能購買醫療保險。
相關醫療法規監督
美國的醫療制度的制定注重保障病人的利益,充分考慮到了過度醫療的情況,為了防止過度醫療和醫療詐騙的情況出現,1987年,聯邦政府頒布《醫療照顧與醫療補助患者保護法》,又稱《聯邦反回扣條例》。該條例針對醫療照顧和醫療補助的報銷行為設立了刑事處罰。美國各州醫療法規針對過度醫療也有相應的規定,并將醫療欺詐行為納入刑罰,加大對欺詐行為的懲處和對患者的保護力度。
醫療監管部門監管
如果有違規開處方的行為,一經發現,醫生面臨的將是警告處罰甚至會被吊銷行醫執照。美國醫生可以不怕被患者起訴,官司即使輸了,可以照樣營業,怕的是被吊銷執照,那意味著自己失去行醫資格,“對一個醫生來說,等于失去了一切。”美國的醫療監管部門每年會對醫生的臨床表現進行測評,針對操作不規范、用藥不合理的醫生會有嚴重的處罰,正是如此高昂的違規成本,讓醫生對這些違規行為望而卻步。
專注重大疾病的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介紹到,美國醫生取得行醫執照非常的困難,大學的優秀畢業生才能進入醫學院,四年的醫學院學習,三到四年的住院醫師積累,考試審核合格后才能取得行醫資格。同時,美國醫生的待遇很高,監管體系非常健全,基本不存在過度醫療的情況。對于有意向出國的患者,不需要擔心美國會如國內一般存在過度醫療的問題,美國的所有花費都是公開透明的,出國治療的患者還有機會獲得高50%的費用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