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治療 胎頭吸引術有哪些適應證?
發布日期:2020-08-23臨床器械應用上,各類型胎頭吸引器的選擇及應用條件,也不盡相同;選擇經陰檢查,可確定胎頭先露的高低、矢狀縫及后囟的位置,后決定如何選擇吸引器。出國治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對中位胎頭先露的,宜選牛角型或喇叭型吸引器。
出國治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相關胎頭吸引器的應用條件是:無明顯頭盆不稱;胎先露已達坐骨棘水平以下;胎頭位置異常應矯正后,將胎頭吸引器置于胎頭頂先露部位;宮口必須開全或接近開全;胎膜必須已破,未破者應先行破膜。
其他術前征,得產婦及家屬對使用胎頭吸引術、可能產生的并發癥,如胎頭吸引術失敗,可能需行剖宮產手術等的知情同意。出國治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其胎頭吸引術的適應證,遠較產鉗術為廣。
出國治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比如宮縮無力,第二產程延長者;還包括持續性枕橫位和枕后位;母體患有某些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妊高征、產時高熱、嚴重哮喘、肺結核、貧血等,需要縮短第二產程者。以及以前有過剖宮產,不適在分娩時用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