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原發灶發現前可能已發生轉移
發布日期:2017-11-06原發性乳腺癌和前列腺癌,是目前美國常見的兩類癌癥。這些腫瘤轉移時,可以保持對全身治療敏感數年。放療為這些患者可提供潛在的好處。例如,乳腺癌骨轉移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為24~32個月。前列腺癌骨轉移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甚至更長,為36個月。新型放療技術為這些患者提供了有潛力的治療方法。同樣,可以將這些患者納人研究轉移性腫瘤的潛在治療方法,可能會獲得延長生存的益處。
一些腫瘤組織學類型,如惡性黑色素瘤和腎細胞癌,已被證明是輻射耐受的。然而,轉移性腎細胞癌與其他癌癥相比,可通過使用高劑、低分割放療來克服輻射耐受的影響,已獲得延長生存的益處。因為立體定向放療的首批研究是在轉移性腎細胞癌患者中進行的。
總之,在治療轉移癌時必須考慮許多復雜變量。理想的治療組合不僅可以延長患者的生存,而且也會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放療新技術減少了對正常組織的副作用,緩解了許多患者的疾病負擔。應研究特異性轉移性腫瘤的類型,并依據盡可能多的各種臨床因素,調整這些療法。轉移性腫瘤需要一個類似原發瘤治療的多學科方法,使這些新療法的協同作用達到佳。
出國就醫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介紹到,腫瘤轉移過程,近10年來已被詳細描述,包括腫瘤細胞的血管內滲、循環過程中的存活、遠處器官捕獲、外滲、存活和外滲后生長,以及持續性生長等過程。雖然有大量研究關注腫瘤轉移的早期過程,但治療性干預似乎并不適用于這些早期過程。在大多數腫瘤中,腫瘤原發灶被發現之前已發生遠處轉移。其中有些腫瘤如胰腺癌,疾病診斷時已發生明顯轉移;而另外一些腫瘤如乳腺癌和大腸癌,診斷時多表現為微轉移灶。
無論哪種情況,患者在就診之前,循環腫瘤細胞已經在遠端器官定植。那么,在轉移過程中何處才是治療的起始點?應當在腫瘤細胞內滲和通過循環播散之后,甚至可能是在器官捕獲之后,取決于這個時間點或隨后是否發生腫瘤休眠。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僅僅關注干預腫瘤轉移早期步驟的轉移抑制策略,被證明是不可能成功的。
上述規則也可能有例外,針對早期腫瘤轉移步驟的干預也可能有價值。二級轉移可能導致患者終死亡,而該過程中的二級轉移細胞并非來自腫瘤原發灶,而是來自初始轉移灶。這種二級轉移灶可能在類似乳腺癌,等腫瘤的腦轉移中尤其重要。盡管繼發的中樞神經系統轉移灶腫瘤較為常見,但腦轉移作為遠處轉移的初始器官較為罕見,這表明轉移部位可作為腫瘤繼續播散的發源地。理論上,干預血管內滲、腫瘤的血液循環和器官捕獲等過程的藥物,可防止二次轉移的發生,但這類藥物的臨床驗證可能存在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