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治療上如何發揮藥物的抑制作用
發布日期:2019-03-09長期持續使用一種治療,它可能會抑制腫瘤生長,但不干擾化療殺滅腫瘤細胞的能力。通常情況下,生長抑制性治療在化療結束后開始。乳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在一項試驗中,癌癥治療組協調進行了美國北部乳腺癌研究,所有患者接受多柔比星聯合環磷酰胺的方案。
乳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與紫杉醇同時開始,給予患者持續一年的曲妥珠單抗用藥,與紫杉醇結束后開始曲妥珠單抗者相比,乳腺癌復發更少。
基于這些結果,研究者們已經完成了一項II期研究,提供了遵從給予劑量的密集化療方案,與治療中紫杉醇部分同時開始,并給予1年曲妥珠單抗的使用。乳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然而,千萬不能想當然地認為、生長抑制性治療必須一定與化療同時給予。
假使生長抑制性藥物,減緩生長作用更佳,或對化療干擾更弱,則考慮到方案對患者的相關效應有益。乳腺癌治療轉診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如果藥物的生長抑制作用更弱,或干擾化療的作用更強,那么相關效應無益;這一復雜因素,是給予生長抑制性藥物的特定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