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療 藥物合并時如何調整相關劑量
發布日期:2019-04-11在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引起的卡氏肉瘤患者中,進行評價的更常見方案為紫杉醇135mg/m2,3小時或24小時,每三周重復和100mg/m2每兩周重復。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紫杉醇也可以進行胸腔和腹腔給藥,其腹膜內給藥獲得了生物學相關的血漿濃度,而且腹膜腔內的藥物濃度比血漿濃度高幾倍。
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推薦預處理方案,以防止發生主要的HSRs,化療前30分鐘給予單劑量皮質類固醇激素,似乎也可以有效預防土要的HSRs。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藥物分布的主要模式,為肝臟代謝和膽汁分泌,因此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紫杉醇時需要調整劑量。
但是,沒有明確的官方推薦方法,而且因為不同研究之間的劑量限制性毒性定義存在差別,導致臨床研究結果有些沖突。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前瞻性研究顯示,與未合并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相比,存在中度或重度血清肝細胞及膽紅素水平升高的患者,更容易發生嚴重毒性反應。
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國外臨床推薦合并中度或重度肝臟排泄功能不全(高膽紅素血癥)、和肝轉氨酶存在實質性升高的患者,在選擇紫杉醇治療時,劑量至少減少50%。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由于腎臟清除僅占總清除的5%?10%,因此合并重度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似乎不需要調整劑量。
基于藥理學表現,尤其是紫杉類藥物在體內廣泛分布的特點,僅發生周圍性水腫和三腔積液時,不需要調整劑量。海外醫療服務機構愛諾美康了解到,針對聚氧乙烯化蓖麻油紫杉醇,要避免與可塑化聚氯乙烯(PVC)裝置或設備接觸,因為這樣可能會增加患者、暴露于從PVC注射袋或注射套浸出的可塑劑的風險。